所以,当我们从一个新的角度来认识区域间的产业利益之争时,会发现这种矛盾的性质并非是“不损人,就不利己”的,甚至是“你死我亡”的。
1.3各区域主体理应也必须坚决破除本区域的“幼稚产业保护” 由以上分析看来,打破现有的市场要素壁垒,建立统一、开放、透明的要素市场,应该是各区域的一种理性行为,也是一种必要行为。但是,很多区域尤其是那些落后地区认为,自己的某些产业和别的地区相比,实力不够强,甚至还很“幼稚”,可毕竟代表着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希望和利益,根据世界各个国家的民族产业保护原则,需要发展那些不具优势但又对本国民族产业有利的产业,因此当务之急是保护、培育这些“幼稚”产业,让它们长大,为地方经济多做贡献。当每个区域的政府和企业都如此算计着的时候,那么任何一个地区就只能在本区域内实施“幼稚产业保护”,以获得一种类似封闭的苗圃的环境。 武汉的《楚天金报》曾报道,由河南南街村集团生产的一种名叫“方便热干面”的产品,在半年的时间里赚回2000余万元人民币,出口创汇100多万美元。2003年11月的第五届中国调味品博览会上,更是在热干面的故乡武汉出尽风头。由此,在《楚天金报》的呼吁下,在武汉社会各界包括政府部门、各销售单位的“支持”下,武汉产的“正宗”的热干面——“老汉口”牌方便热干面,开始与别人竞争了。看起来颇是争了口气,但实则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怪。这里实在应想想为什么人家没生产的时候自己不能成功的将这一小吃做成一个赚大钱的产业——事实上生产“老汉口”牌热干面的武汉天星公司之前曾投资做过尝试,结果失败了。那为什么过去失败,现在“成功”了呢?一种狭隘的地方主义思想支持了这个公司,支持了这个产品。竞争并无错,但像这种带有过于明显的针对性而且事实上是整个地方的联合支持(媒体的引导明显导致了舆论,舆论的压力使政府不得不专门为汉产热干面的生产线开了绿灯,同时舆论的广告效应使商家为这个产品提供销售的优惠条件,也使消费者对其更为关注),显然是不公平的。社会用什么行为去对待,倒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政府作为市场的裁判,此种作为虽有无奈之由,但其行为是对自家“孩子”变相的“护短”,是对外来者的变相抵抗和封锁。 |